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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室岗位设置及各岗位职责

2018-03-23

 

   一、岗位设置

     纪委、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共设岗位五个,分别为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人,监察室副主任1人,秘书兼内勤1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人。

    二、岗位职责

(一)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1人)

    1、主持纪检监察室的日常工作,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开展党风党纪状况调查,了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对学院的干部人事、招投标、招生、考试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亲自参加上述监督事项中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5、组织对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

    6、协助纪委书记分管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由纪检监察室直接查处的案件初查、立案、查处、审理等工作;负责案件审理和对处理意见的审核。

   7、组织起草纪委、监察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它重要文件、材料。  

   8、列席院长办公会议,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讨论与研究,确保院行政的各项决策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决策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9、负责部门经费预算和使用的审批。

   10、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委、院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监察室副主任工作职责(1人)

   1、协助主任抓好监察室的日常工作。主任外出期间主持部门工作。

   2、协助主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开展党风党纪状况调查,了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主任组织对学院的干部人事、招投标、招生、考试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参加上述监督事项中重要事项和大额资金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4、协助主任分管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直接查处的案件的初查、立案、查处、审理等工作。

    5、协助主任做好对外接待和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起草纪委、监察室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重要会议材料、汇报材料等。

    7、协助主任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部门内部管理。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纪委、监察室秘书兼内勤工作职责(1人)

   1、根据领导要求拟写纪委监察室日常往来公文,协助副主任收集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它比较重要的文件的有关材料,并参加部分文字工作。

    2、负责纪委、监察工作有关工作会议的文件准备、通知、记录及其它有关会务工作,协助领导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3、负责本部门校园网信息发布和公安网、教育办公系统、校园办公系统收文、阅文和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转递、催办、立卷、归档。

   4、负责全院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5、负责本部门报刊订阅和分发,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及报送。

   6、根据领导安排参加信访调查、案件查处和招投标监督工作。

   7、负责起草、填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规定填报的各类材料和统计报表。

   8、负责院纪委、监察室的印章管理。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专职纪检、监察部工作职责(2人)

   1、协助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主任开展党风党纪状况调查,了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任、副主任汇报。必要时写出书面报告或工作建议。

  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领导安排承担干部人事、招投标、招生考试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4、根据领导安排承担来信来访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

  5、根据领导安排承担案件查处工作,并负责所承办案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6、承担行政监察方面的具体工作。

 7、承担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院内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